大約一個月前,去雙春的海邊。這好像是第三次去,第一次去是在一歲半左右,剛學會走路,走得還不太穩。第一次看到一望無際的沙灘和大海,這個剛要認識地球的小子,看到這大自然壯闊的景象,真是興奮極了,不停在沙灘上跌跌撞撞的跑來跑去。
第二次去,大約是二歲半的時候。
這一次去,三歲半了,已經長大了,不再是嬰兒幼兒,而是像個小孩子了。回家時天色已暗,我們決定去「全買」買吃的。其實去這種量販店,我們很不想帶他去,一方面顧慮到裡頭的空氣不好,另一方面,他實在是太調皮了,常常把大賣場當運動場。跑、跳、爬、滾、躺、叫,實在是有夠丟臉的,有時候真不想承認他是我們的兒子。我們經常要追著他跑,要小心不讓他弄倒架子上的東西,要留意不去撞到別人。上次帶他去「大潤發」,他就狠狠的撞上別人的推車,哇!的大哭起來,那個人還以為是他小孩推車子撞到他,還一直向我們道歉,把我們弄得更不好意思。
不過昨天不得不帶他去,還好可能在海邊玩累了,或者是太餓了,並沒有太調皮。只是他一直要買這個,要買那個,還自己伸手去拿。我們一直努力的制止他,但在一個我們沒留意的空檔,他直接用手拿起了一個麵包。突然一個賣場的人員,衝了過來,嚷著:「那個要結帳!」,這時我們才注意到他手上的麵包。因為那人氣沖沖的樣子,似乎嚇到兒子,當他母親向那人解釋的時候,兒子頭一直低低的,不敢抬起來。
回家的路上,他母親告誡他:有些東西必須付錢才可以拿走。兒子把頭放在兩膝之間,似乎很羞愧的樣子。為了加深他的印象,改掉在賣場的壞習慣,回到家以後,他母親還是一直告誡他這件事。每次提起,他就頭低低的,不發一語。突然有一次,又提及這件事的時候,他喊著:「我們不是小偷!」
「我們不是小偷?!」這句話從他嘴裡講出來,讓我們很是詫異。我不知道「偷東西」這種概念,他是如何得知的。但可以確定的是,他已經能理解物品的價值及交易的觀念。並且知道不可把別人的東西據為己有,甚至因此而感到不好意思。
這件事讓我強烈的感受到,他正一天天、一年年的長大,並且以很快的速度在認識這個人際關係複雜的世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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